會員登入 免費加入

幸福日記


發布日期 2019-02-14
標題 實體驗證真實身分有保障
內容



台北1名男子使用交友軟體隱瞞自己真實身分,趁約見面時恐嚇取財,

先搶走被害人手機讓她沒辦法求救,並強押女子領錢得手離開,



由於被害女子內心害怕,不敢立即大聲求救,最後報警循線將嫌犯逮捕,

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雖然方便,網路交友要特別小心。




恐嚇取財部分涉及到刑法346條的恐嚇罪,刑責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沒實體單身安全認證保障機制,網路軟體交友直接約見面,

要注意有心人留假資料及照片從事不法活動,尤其女性要特別小心,

網路交友以為找到真愛,卻成恐嚇得不償失。

 




上一則   |   回上頁   |   下一則